縣人民政府: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向社會公布2016年度縣公安局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fèi)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fù)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jìn)情況;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附表共九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石城縣政府信息公開”(http://xxgk.shicheng.gov.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縣公安局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石城縣琴江鎮(zhèn)學(xué)前路9號;郵編:342700;電話:5713631 ;傳真:5712505;電子郵箱:sc_gajbgs@ganzhou.gov.cn)。
一、概述
2016年,石城縣公安局緊緊圍繞規(guī)范行政權(quán)力和服務(wù)人民群眾兩條主線,認(rèn)真履行工作職責(zé),扎實推進(jìn)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積極拓展信息公開方式,切實增強(qiáng)公安機(jī)關(guān)政府信息公開實效,提升了公安機(jī)關(guān)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wù)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強(qiáng)了政府信息公開管理工作
一是組織推動有力。局黨委始終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成立工作領(lǐng)導(dǎo)小組,局辦公室具體負(fù)責(zé)公開工作的日常工作,全面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充分借助新聞發(fā)布會、網(wǎng)站、微博、微視、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主動向社會公開公安工作情況,發(fā)布便民利民舉措,讓老百姓了解公安機(jī)關(guān),方便群眾辦事,回應(yīng)群眾訴求,積極暢通網(wǎng)上辦事渠道寫入2016年重點工作中推動落實。
二是狠抓工作落實。認(rèn)真學(xué)習(xí)領(lǐng)會中、省相關(guān)文件精神,對涉及公安機(jī)關(guān)職能范圍事項進(jìn)行逐條篩選,全面梳理,結(jié)合公安工作實際,制定印發(fā)《2016年全縣公安機(jī)關(guān)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任務(wù)分解方案》,將工作任務(wù)細(xì)化分解到具體部門、警種,對涉及多部門、警種的工作任務(wù),指定牽頭部門,明確責(zé)任分工,提出具體要求和完成時限,積極推動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
(二)拓寬了政府信息公開渠道
一是加強(qiáng)門戶網(wǎng)站建設(shè)。2016年,縣公安局門戶網(wǎng)站上線運(yùn)行,發(fā)布各類公開信息360條,為群眾瀏覽、查閱信息提供了方便,切實發(fā)揮政府信息公開主渠道作用。
二是搭建新媒體平臺。2016年,縣公安局相繼開通了石城縣公安局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將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延伸新媒體平臺,拓展了政府信息公開形式,讓群眾能夠多渠道了解公安機(jī)關(guān)工作動態(tài)和打擊犯罪戰(zhàn)果,石城公安徽信公眾號全年制作發(fā)布信息78期。
三是依托傳統(tǒng)方式公開。繼續(xù)依托傳統(tǒng)公開方式,在局機(jī)關(guān)一樓大廳設(shè)置了電子顯示屏,在戶政、出入境及各派出所等窗口單位設(shè)置了政務(wù)公開欄,及時公開便民服務(wù)指南及辦理證照收費(fèi)標(biāo)準(zhǔn)、服務(wù)時限等,方便了群眾辦事和監(jiān)督。
(三)增進(jìn)了警民間互動交流
一是積極開展報警回訪。2016年,我局積極開展報警回訪工作,對每一起警情均開展回訪。加強(qiáng)了石城公安與群眾溝通了解,擴(kuò)大了群眾參與面,成為傾聽民意的新渠道,聯(lián)系群眾的新平臺,群眾反響良好。
二是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2016年,我局各部門組織召開評議會6次,通過邀請代表委員、特邀監(jiān)督員和各界群眾來評議公安工作,對評議中收集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責(zé)成有關(guān)部門落實整改,確保了公開工作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三是開展各類宣傳活動。2016年,我局先后開展禁毒宣傳活動、110日宣傳活動、盜搶騙宣傳活動、百名機(jī)關(guān)民警進(jìn)小區(qū)活動。進(jìn)一步強(qiáng)化了市民意識,進(jìn)一步了解了公安工作。
二、主動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開收費(fèi)及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fù)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6年,我局認(rèn)真落實《石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guān)于印發(fā)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整合,多渠道、全方位向社會公布政府信息360條。按期發(fā)布《石城縣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在縣人民政府網(wǎng)“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中,共公開7類信息360條,其中,概況類信息1條、法律法規(guī)類文件3件、人事信息1條、財經(jīng)信息3條、年度報告1篇。
另通過“石城縣公安信息網(wǎng)”向社會發(fā)布工作動態(tài)271篇;更新梳理辦事指南、執(zhí)法公開、治安防范等各類服務(wù)信息7條。
1.法規(guī)文件方面:公開更新了國家公安部、江西省公安廳及其有關(guān)政府機(jī)關(guān)發(fā)布產(chǎn)生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如《最高人民檢察院關(guān)于辦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
2.工作動態(tài)方面:2016年,我局主動及時公開了相關(guān)工作安排部署、進(jìn)度和工作成效及開展的各類專項斗爭情況和戰(zhàn)果,如石城縣公安局局舉行集中打擊“盜搶騙”專項行動退贓大會、石城縣公安局深入涉爆單位開展安全大檢查、石城縣公安局召開第四季度“雙提升”暨“民調(diào)評警”工作推進(jìn)會、石城縣公安局召開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暨12.2全國交通安全日宣傳動員會議、石城縣公安局召開信息化建設(shè)暨“數(shù)據(jù)強(qiáng)警”工程推進(jìn)會、石城縣公安局開展寄遞物流行業(yè)安全檢查等。
3.財經(jīng)、行政執(zhí)法和公共服務(wù)方面:按照有關(guān)政策要求,按時、全面公開經(jīng)費(fèi)預(yù)決算情況。2016年主動公開了石城縣公安局決算文字說明表、石城縣公安局2016年部門預(yù)算。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6年,無單位和個人對本局提交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
(三)政府信息公開收費(fèi)的情況
2016年,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開費(fèi)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fù)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6年,未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fù)議,未被提起行政訴訟。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jìn)措施
2016年,我局在推進(jìn)公安機(jī)關(guān)政府信息公開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還有諸多不足。
一是信息公開意識有待增強(qiáng)。存在重保密、輕公開的思想,具體表現(xiàn)在對是否公開界定不準(zhǔn),公開不及時等;
二是隊伍建設(shè)有待加強(qiáng)。面對當(dāng)前信息公開的新形勢、新要求,信息公開能力略顯不夠;
三是網(wǎng)上辦事有待完善。雖已將辦事指南、法律依據(jù)、表格下載等內(nèi)容進(jìn)行公開,但行政審批、行政許可事項受工作要求限制,暫時仍無法完全實現(xiàn)網(wǎng)上辦事。
2016年,我局將深入貫徹落實《條例》,以保障人民群眾知情、參與和監(jiān)督權(quán)為目標(biāo),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突出重點、強(qiáng)化措施,不斷增強(qiáng)政府信息公開實效,全面提高公安機(jī)關(guān)服務(wù)社會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進(jìn)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附件: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tǒng)計表
石城縣公安局
2017年3月1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tǒng)計表
(2016年度)
填報單位(蓋章):石城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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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tǒng) 計 指 標(biā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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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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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tǒng)計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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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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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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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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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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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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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動公開規(guī)范性文件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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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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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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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fā)規(guī)范性文件總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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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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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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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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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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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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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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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網(wǎng)站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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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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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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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務(wù)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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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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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務(wù)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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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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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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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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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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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應(yīng)解讀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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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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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應(yīng)公眾關(guān)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shù)
(不同方式回應(yīng)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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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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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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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yīng)解讀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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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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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fā)布會總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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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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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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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負(fù)責(zé)同志參加新聞發(fā)布會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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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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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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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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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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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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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負(fù)責(zé)同志參加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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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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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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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讀稿件發(fā)布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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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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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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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應(yīng)事件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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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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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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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應(yīng)事件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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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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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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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請公開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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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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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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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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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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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dāng)面申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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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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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傳真申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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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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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網(wǎng)絡(luò)申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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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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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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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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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辦結(jié)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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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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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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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時辦結(jié)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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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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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辦結(jié)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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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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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答復(fù)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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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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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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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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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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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開答復(fù)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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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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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fù)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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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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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開答復(fù)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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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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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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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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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業(yè)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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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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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個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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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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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jì)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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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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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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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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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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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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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屬于非本行政機(jī)關(guān)公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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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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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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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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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補(bǔ)充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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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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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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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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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復(fù)議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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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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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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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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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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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糾錯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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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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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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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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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訴訟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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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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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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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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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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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糾錯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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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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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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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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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舉報投訴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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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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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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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fèi)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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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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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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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機(jī)構(gòu)建設(shè)和保障經(jīng)費(fèi)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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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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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jī)構(gòu)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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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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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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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設(shè)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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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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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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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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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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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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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職人員數(shù)(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wǎng)站工作人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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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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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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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職人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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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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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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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jīng)費(fèi)(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wǎng)站建設(shè)維護(hù)等方面的經(jīng)費(f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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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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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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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xùn)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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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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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qū)n}會議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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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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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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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舉辦各類培訓(xùn)班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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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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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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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訓(xùn)人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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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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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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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負(fù)責(zé)人: 審核人: 填報人:劉鵬
聯(lián)系電話:07975713631 填報日期:201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