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guī)定和縣政府辦公室工作要求,特編制并向社會公布2013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及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六個部分。本報告統(tǒng)計數(shù)據(jù)時限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報告在石城縣國土資源局網(wǎng)站和石城縣門戶網(wǎng)站(http://www.hstdqc.com/)進行公開并可下載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石城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797-7182798;電子郵箱:shichengland@126.com)。
一、概述
2013年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組織機構(gòu)建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編制、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和制度規(guī)范、《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
(一)組織機構(gòu)建設情況。為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我局著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使政務公開成為一種自覺的意識和行為。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分管領導和主管部門,指定了相應的機構(gòu)和人員具體負責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集中推進和日常管理工作。切實做到了領導、機構(gòu)、人員“三到位”。
(二)編制《指南》和《目錄》情況。為了更好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政府信息,按照市、縣要求,結(jié)合我局實際, 認真編制了《石城縣國土資源信息公開指南》和《石城縣國土資源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并在網(wǎng)上發(fā)布,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形式、時限,依申請公開受理機構(gòu)、申請方式等。
(三)落實和制定相關制度、配套措施情況。我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先后多次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學習省、市有關信息公開的文件和會議精神,研究部署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有關工作,明確職責,制定并公布了《石城縣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向制度化、規(guī)范化的方向發(fā)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2468條,其中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數(shù)量為918條,同比去年增長15%。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主要包括:概況信息、法規(guī)文件、發(fā)展規(guī)劃、工作動態(tài)、人事信息、財經(jīng)動態(tài)、行政執(zhí)法、公共服務、其他應公開的信息等九類信息。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1、石城縣國土資源網(wǎng);2、石城縣政府網(wǎng);3、辦公場所及新聞媒體。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
2013年度沒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要求辦理依申請公開事項。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沒有發(fā)生相關收費和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復議、提起訴訟的情況
2013年無任何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一是信息公開內(nèi)容的深度不夠;二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三是信息更新還不夠及時;四是監(jiān)督機制還有待進一步健全。
(二)具體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1、加強監(jiān)督,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還不夠完善,主動公開的意識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存在信息發(fā)布量少等問題。鼓勵廣大群眾及全局干部職工積極參與政府公開信息發(fā)布的監(jiān)督,更好地服務于社會和群眾。2、統(tǒng)一認識,努力規(guī)范工作流程。我局將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梳理局系統(tǒng)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職權的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時提供,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按照規(guī)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方便公眾查詢。3、認真梳理,逐步擴大公開內(nèi)容。我局將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對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石城縣國土資源局
2013年1月27日
石城縣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tǒng)計表
聯(lián)系電話:7182798 填報日期:2013年 1月27 日
|
指標名稱 |
單位 |
2013年度 |
同比增減(%) |
|
一、主動公開數(shù)量 |
條 |
918 |
15% |
|
(一)網(wǎng)上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數(shù) |
條 |
917 |
|
|
(二)政府公報公開數(shù) |
條 |
1 |
|
|
(三)召開新聞發(fā)布會次數(shù) |
次 |
0 |
|
|
(四)政務微博等新媒體發(fā)布數(shù) |
條 |
0 |
|
|
二、依申請公開數(shù)量 |
件 |
0 |
|
|
(一)依申請方式 |
|
|
|
|
1、當面申請數(shù) |
件 |
0 |
|
|
2、網(wǎng)絡申請數(shù) |
件 |
0 |
|
|
3、信函申請數(shù) |
件 |
0 |
|
|
4、傳真申請數(shù) |
件 |
0 |
|
|
(二)依申請受理數(shù) |
件 |
0 |
|
|
其中:辦結(jié)數(shù) |
件 |
0 |
|
|
到期未辦結(jié)數(shù) |
件 |
0 |
|
|
(三)依申請答復數(shù) |
件 |
0 |
|
|
1、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0 |
|
|
2、部分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0 |
|
|
3、不予以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0 |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或個人隱私 |
件 |
0 |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 |
件 |
0 |
|
|
其他原因 |
件 |
0 |
|
|
4、非本機關政府信息 |
件 |
0 |
|
|
5、申請內(nèi)容不明確或申請信息不存在 |
件 |
0 |
|
|
三、行政復議數(shù)量 |
件 |
0 |
|
|
1、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shù) |
件 |
0 |
|
|
2、撤消、變更、確認違法等行政復議決定數(shù) |
件 |
0 |
|
|
四、行政訴訟數(shù)量 |
件 |
0 |
|
|
1、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shù) |
件 |
0 |
|
|
2、撤消、變更、責令履行等行政訴訟裁定數(shù) |
件 |
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