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調(diào)查條例》及《土地調(diào)查條例實施辦法》開展當(dāng)年度國土變更調(diào)查工作,年度國土變更調(diào)查成果是自然資源各項管理工作的基礎(chǔ),也是政府部門涉及國土空間相關(guān)工作的共同“底板”,現(xiàn)將全縣主要地類數(shù)據(jù)公布如下:
(一)耕地19046.93公頃(28.57萬畝)。其中,水田17547.89公頃(26.32萬畝),占92.13%;旱地1499.04公頃(2.25萬畝),占7.87%。
(二)園地4403.53公頃(6.61萬畝)。其中,果園3076.62公頃(4.62萬畝),占69.87%;茶園26.72公頃(0.04萬畝),占0.61%;其他園地1300.19公頃(1.95萬畝),占29.52%。
(三)林地117334.91公頃(176萬畝)。其中,喬木林地91763.69公頃(137.65萬畝),占78.21%;竹林地5899.09公頃(8.85萬畝),占5.03%;灌木林地457.94公頃(0.69萬畝),占0.39%;其他林地19214.19公頃(28.82萬畝),占16.37%。
(四)草地1096.01公頃(1.644萬畝),其中,其他草地1095.6公頃(1.6434萬畝),占99.96%;人工牧草地0.41公頃(6.15畝),占0.04%。
(五)濕地78.02公頃(1170.3畝)。濕地是“三調(diào)”新增的一級地類,我縣全部為內(nèi)陸灘涂。
(六)城鎮(zhèn)村及工礦用地6008.76公頃(9.01萬畝)。其中,建制鎮(zhèn)用地1933.50公頃(2.9萬畝),占32.18%;村莊用地3796.82公頃(5.695萬畝),占63.19%;采礦用地188.74公頃(0.283萬畝),占3.14%;風(fēng)景名勝及特殊用地89.70公頃(0.1345萬畝),占1.49%。
(七)交通運(yùn)輸用地3056.49公頃(4.585萬畝)。其中,鐵路用地67.89公頃(0.1萬畝),占2.22%;公路用地1095.72公頃(1.64萬畝),占35.85%;農(nóng)村道路1892.79公頃(2.84萬畝),占61.93%。
(八)水域及水利設(shè)施用地3957.17公頃(5.936萬畝)。其中,河流水面1320.67公頃(1.98萬畝),占33.37%;水庫水面368.75公頃(0.55萬畝),占9.32%;坑塘水面863.33公頃(1.295萬畝),占21.82%;溝渠1335.87公頃(2.004萬畝),占33.76%;水工建筑用地68.55公頃(0.103萬畝),占1.73%。
(九)其他用地1757.91公頃(2.637萬畝)。
注明:數(shù)據(jù)來源石城縣2023年國土變更調(diào)查數(shù)據(jù)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