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要求。嚴格落實“四個不摘”的總體要求,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長效機制的決策部署,繼續(xù)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qū)農房抗震改造,建立健全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xiāng)村振興有效銜接。我縣不屬于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qū),所以只繼續(xù)實施農村危房改造。
二、那些范圍可以設施危房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實施范圍為全省農村地區(qū)。各地城市規(guī)劃建成區(qū)范圍內不予安排實施,風景名勝區(qū)要按照景區(qū)規(guī)劃管理要求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關于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分配及使用的規(guī)定。
三、那些對象可以享受危房改造補助。補助對象主要是農村低收入群體,包括農村易返貧致貧戶、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yǎng)特困人員,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等。為保持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和農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續(xù)性,對農村低保邊緣家庭和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給予支持。對于已實施過農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災害等原因又變成危房且農戶符合條件的,有條件的地區(qū)可將其再次納入支持范圍。補助對象應是符合一戶一宅政策,且唯一住宅的農戶。
四、那些情況不可以享受危房改造補助。已納入因災倒損農房恢復重建補助范圍、享受了城鎮(zhèn)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移民搬遷政策的,不得重復享受農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五、補助對象如何認定。民政部門負責認定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yǎng)特困人員、農村低保邊緣家庭;鄉(xiāng)村振興(扶貧)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認定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鄉(xiāng)村振興(扶貧)部門負責認定農村易返貧致貧戶、符合條件的其他脫貧戶。低收入殘疾人家庭身份識別由殘聯商鄉(xiāng)村振興(扶貧)或民政部門聯合認定,且屬于以上六類對象認定范圍。
六、列入危房改造的住房需要滿足什么條件。列入改造的住房需經技術鑒定為C級(局部危房)或D級(整棟危房)的農房。達不到C級(局部危房)或D級(整棟危房)不得列入危房改造。房屋危險程度鑒定,由縣級住建部門根據《關于轉發(fā)〈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的通知》(贛建村〔2020〕6號),結合實際制定簡明易行的農房安全鑒定辦法,組織人員培訓后逐戶開展房屋安全鑒定。對于結構安全情況復雜、難以簡易判斷的農房,可安排具有專業(yè)資質的單位檢驗并提出鑒定意見。無房戶指無自有房屋的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由農戶本人申報、村級評議、鄉(xiāng)村兩級公示等措施認定。
七、改造的方式有那幾種和那些要求:C級危房應實施維修加固,D級危房且無維修加固保留價值的應拆除重建,無房戶可新建。新建房屋應以就地就近建設為原則,以農戶自建為主,鼓勵各地采取統(tǒng)建農村集體公租房、修繕、購置村內閑置安全農房、給予租賃或置換補貼等方式解決安居問題。對無自主改造能力、自籌資金和勞動能力極弱的低收入群體,政府和村集體要通過兜底幫扶措施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異地建房的,要及時拆除危房、并將原宅基地交還村集體。
八、改造標準有那些要求:(一)農村危房改造要遵照《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農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術導則的通知》(建辦村函〔2018〕172號)中的改造質量安全要求:房屋維修加固要在房屋主要危險構件全部甄別鑒定完成的前提下,逐項除險加固、消除安全隱患,達到15年以上安全使用期限。(二)新建房屋要在確保質量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居住功能、建筑風貌、室內外環(huán)境等設計和施工,達到30年以上安全使用期限。(三)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建房面積要嚴格執(zhí)行《關于嚴控農村危房改造新建房屋面積的通知》(贛農房辦字〔2019〕5號)要求:建筑層數控制在一層,建筑面積最大不得超過 110 平方米。原址重建中原宅基地面積較小、不足 60 平方米的,可建兩層,但建筑面積最大不得超過 110 平方米。(四)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要對建房面積實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嚴格管控,堅決防止超標準建房。
九、兜底保障有那些標準和要求。對自籌資金和勞動能力極弱的低收入農戶,要采取有力措施解決安居問題:一是縣級住建、鄉(xiāng)村振興(扶貧)、民政、殘聯部門要重點從自籌資金能力和家庭勞動能力等方面,制定特困農戶的認定標準、程序等細則,嚴格精準認定特困農戶,絕不擴大范圍。二是可通過提高補助標準、由村集體組織安排幫建代建、實施“交鑰匙工程”、修繕加固現有閑置公房、置換或長期租賃村內安全的閑置農房等方式解決特困農戶安居問題。“交鑰匙工程”要堅持解決最基本居住的功能定位,面積嚴格執(zhí)行《關于嚴控農村危房改造新建房屋面積的通知》(贛農房辦字〔2019〕5號)要求,即1-2人戶建筑面積不超過40平方米,3人戶不超過50平方米,3人以上戶不超過60平方米。項目標準應嚴格執(zhí)行相關規(guī)定,不得使用財政資金購置家電、家具等設施,絕不“拔高標準、吊高胃口”。要科學合理安排項目實施,做好房屋流轉。
十.補助資金是如何籌集。各地應根據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下達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情況,落實縣級財政配套資金。除省級明確的資金配套要求外,各地要做好涉農資金統(tǒng)籌,一年以內結轉和追繳的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可用于年度計劃任務實施,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制定農村房屋保險政策,引導保險機構設立“農村住房安全保險”險種,減輕自然災害等原因對農戶住房和生活的影響。加大對農村住房安全保障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向獲得危房改造政策支持的農戶提供貸款支持,地方可視情給予財政貼息等政策支持,也可通過發(fā)動社會幫扶和引導農戶自籌等渠道籌措資金。
十一、危房改造具體補助標準是多少。根據不同對象類型、不同改造方式等情況,我省2022年度農村低收入群體分類補助標準如下:
(一)危房改造新建房屋的,農村易返貧致貧戶、農村分散供養(yǎng)特困人員,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補助不低于2.2萬元;農村低保戶、低保邊緣家庭每戶補助不低于2萬元。對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具有殘疾人身份的殘疾人家庭,每戶在上述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按不低于2000元標準增加安排補助資金。
(二)危房改造維修加固房屋的,每戶補助不低于5000元。
(三)高烈度抗震設防地區(qū)、傳統(tǒng)村落、歷史文化名鎮(zhèn)名村和其他風貌管控重點區(qū)域的維修戶,補助標準可根據當地實際酌情提高。
(四)按照上述標準安排資金仍有結余的,應將其追加安排補助農村低收入群體或根據財政部門資金統(tǒng)籌使用管理規(guī)定與其他涉農資金統(tǒng)籌使用。
十二、危房改造資金撥付程序和相關規(guī)定。各地應當優(yōu)化竣工驗收和資金撥付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建立驗收申請、工程驗收、資金撥付“全流程高效暢通、全過程無停滯”工作程序,確保資金撥付及時到位。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危房改造工程,嚴格按照《省財政廳 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印發(fā)<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贛財社〔2018〕5號)要求的時間節(jié)點完成驗收、資金撥付,竣工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驗收合格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全部資金撥付到戶,做到竣工一戶、驗收一戶、撥付一戶。由村委會和補助對象簽訂協議實施“交鑰匙”工程或代建(維修)的,補助資金由縣財政撥付至協議指定的第三方賬戶。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不得用于支持購買城鎮(zhèn)商品房和敬老院建設。
十二、危房改造審批流程和相關要求:原則上對摸排出的所有符合政策且有改造意愿的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全數安排改造,改造一戶、銷號一戶。
(一)由農戶填寫《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申請審批表》,向村委會提出申請。
(二)按照村評議、鄉(xiāng)(鎮(zhèn))審查程序逐級公示、審核,并在《審批表》中填寫審核評議意見。
(三)縣直部門(民政部門負責認定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yǎng)特困人員、農村低保邊緣家庭;鄉(xiāng)村振興(扶貧)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認定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鄉(xiāng)村振興(扶貧)部門負責認定農村易返貧致貧戶、符合條件的其他脫貧戶。低收入殘疾人家庭身份識別由殘聯商鄉(xiāng)村振興(扶貧)或民政部門)對對象資格聯審后分別在《危房改造對象認定表》中填寫聯審意見并蓋章。
(四)最后由縣級農村危房改造辦公室在《審批表》中填寫縣級審批意見、確定其補助資格。
(五)對行動困難、文化程度低等失能失智無法提出申請的特殊人員,由村委會(設區(qū))幫助其做好補助資格申報工作。
(六)鄉(xiāng)村振興(扶貧)、民政部門要加強動態(tài)管理,及時按程序將新增符合條件的農戶納入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范圍,由住建部門列入農村危房改造實施計劃安排實施。
(七)對于危房戶和無房戶無改造意愿、自愿通過其他方式解決安居問題的,在履行確認改造意愿程序后可不納入危房改造范圍,但危房戶必須要求其拆除或不得使用危房。
十三、危房改造完成的時間要求。本年度內要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維修或新建。
十四、危房改造質量安全管理要求。各地住建部門要加強農村建房管理隊伍建設,做好質量安全基本知識宣傳。要健全完善農村建房質量安全監(jiān)管機制。
(一)明確責任。農戶自建房屋的,由農戶、施工隊對房屋質量負主體責任。采用統(tǒng)建、代建方式的,由建設主體和施工單位對房屋質量負主體責任。
(二)加強監(jiān)管??山M織發(fā)動鄉(xiāng)村基層干部,開展農房建設質量安全要點的簡化培訓,增強監(jiān)管力量、提高監(jiān)管水平,實行事前介入、事中監(jiān)管、事后驗收,做到全面覆蓋,能夠及時發(fā)現問題、督促整改。新建和維修加固房屋檢查情況要分別填寫《農村危房改造建房質量檢查表》《農村危房加固改造質量安全檢查表》。加強施工現場巡查與指導監(jiān)督,及時發(fā)現問題并督促整改。
(三)規(guī)范驗收。工程完工、達到入住條件后,要及時組織工程驗收。新建房屋驗收情況填寫《農村危房改造建房安全驗收表》,維修加固房屋驗收情況填寫《農村危房加固改造質量安全檢查表》。
十五、危房改造對建筑風貌管理的要求。農村危房改造要深化設計理念,在單體建設上,要在居住功能、外形風格、建筑層數上引導和管控,體現美麗、特色、生態(tài)的良好風貌。鼓勵有條件的地區(qū)推廣綠色建材應用和新型建造方式,推進水沖式廁所入戶改造和建設,改善農村住房條件和居住環(huán)境。要嚴格執(zhí)行農村宅基地制度要求,把拆舊還基和竣工驗收、資金撥付相掛鉤。要通過加強農村危房改造風貌管理,著力打造鄉(xiāng)村美好環(huán)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的優(yōu)秀典范。
十六、危房改造資金運行監(jiān)管的要求。各地要按照《省財政廳 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印發(fā)<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贛財社〔2018〕5號),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嚴禁截留、擠占、克扣、挪用、套取補助資金。對于日常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的重大問題和典型案例將在全省通報,涉嫌違法違規(guī)的,及時移交紀檢監(jiān)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