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源村村規(guī)民約
為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共建和諧美麗家園,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村實際,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修訂本村規(guī)民約。全體村民應自覺遵守,共同維護村秩序,促進可持續(xù)發(fā)展。
第一章 總則
一、愛國守法
擁護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自覺履行公民義務,維護國家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積極參與國防教育、法治宣傳,主動配合村工作,抵制非法宗教、邪教活動。依法依規(guī)參與村事務管理,支持村干部履職。
二、崇德尚儉
弘揚孝老愛親、鄰里互助傳統(tǒng)美德,倡導家庭和睦、尊老愛幼、誠信友善。反對鋪張浪費,提倡婚事新辦、喪事簡辦,杜絕高額彩禮、大操大辦、薄養(yǎng)厚葬等不良風氣。積極參與志愿服務,關心關愛困難群體,共建互助友愛社區(qū)。
三、鄰里關系
1.村民之間要互尊、互愛、互助,和睦相處,建立良好的鄰里關系。
2.在生產、生活、社會交往過程中,應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發(fā)揚社會主義新風尚。
3.鄰里糾紛,應本著團結友愛的原則平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申請村調解委員會調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樹立依法維權意識,不得以牙還牙,以暴制暴。
四、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愛幼的原則,建立團結和睦的家庭關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對包辦干涉,男女青年結婚必須符合法寶結婚年齡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覺遵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guī)、政策,實行計劃生育,提倡優(yōu)生優(yōu)育,嚴禁無計劃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擔家務勞動,共同管理家庭財產,反對家庭暴力。
5.父母應盡撫養(yǎng)、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禁止歧視、 虐待、遺棄女嬰,破除生男才能傳宗接代的陋習。子女應盡贍養(yǎng)老人的義務,不得歧視、虐待老人。
第二章 文明建設
一、移風易俗
禁止封建迷信活動,倡導科學健康生活方式。規(guī)范紅白喜事流程,提倡文明祭祀、低碳殯葬,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擾民。鼓勵節(jié)約資源,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推廣垃圾分類。
二、村風民俗
1.提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為,樹立良好的民風、村風。
2.紅白喜事由紅白喜事理事會管理,喜事新辦,喪事從儉,破除陳規(guī)舊俗,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大操大辦、紅白事請客不收禮,彩禮不超過八萬(或是八萬以下),宴席標準不超過650元每桌,香煙不超過45元/包,白酒不超過200元/瓶,不提供超過150元/盤以上的高檔菜肴,堅持光盤行動,嚴禁盲目攀比、鋪張浪費。
3.不請神弄鬼或裝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動,不聽、看、傳淫穢書刊、音像,不參加邪教組織。
4.建立正常的人際關系,不搞宗派活動,反對家族主義。
5.積極開展文明衛(wèi)生村建設,搞好公共衛(wèi)生,加強村容村貌整治,嚴禁隨地亂倒亂堆垃圾、穢物,修房蓋屋余下的垃圾碎片應及時清理,柴草、糞土應點堆放。
6.建房應服從村莊建設規(guī)劃,經村委會和上級有關部 門批準,統(tǒng)一安排,不得擅自動工,不得違反規(guī)劃或損害四鄰 利益。
違犯上述規(guī)定的給予批評教育,出具檢討書,情節(jié)嚴重的交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三、公共秩序
愛護公共設施,不隨意破壞路燈、健身器材、綠化帶等公共財物。
遵守公共場所秩序,不占用消防通道、公共綠地,不亂貼小廣告。
文明養(yǎng)犬,遛狗牽繩、及時清理糞便,禁止飼養(yǎng)烈性犬。
第三章 環(huán)境保護
一、人居環(huán)境
落實“門前三包”(包衛(wèi)生、包綠化、包秩序),保持房前屋后整潔。嚴禁隨意傾倒垃圾、污水,禁止焚燒秸稈、垃圾,倡導使用清潔能源。積極參與植樹造林、河道清理等環(huán)?;顒樱餐S護生態(tài)家園。
二、資源保護
節(jié)約用水、用電,推廣節(jié)水器具、節(jié)能燈具。保護耕地和林地,禁止非法占用、破壞基本農田。鼓勵使用環(huán)保袋、減少塑料污染,支持垃圾分類回收。
第四章 公共安全
一、安全生產
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不私拉亂接電線,不違規(guī)使用大功率電器。
定期檢查燃氣設備,確保用火、用電、用氣安全。嚴禁在樓道、樓梯間堆放雜物,保持消防通道。
二、社會治安
1.每個村民都要學法、知法、守法、自覺維護法律尊嚴,積極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2.村民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打架斗毆,不酗酒滋事,嚴禁侮辱、誹謗他人,嚴禁造謠惑眾、撥弄是非。
3.自學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擾亂公共秩序,不阻礙公務人員執(zhí)行公務。
4.嚴禁偷盜、敲詐、哄搶國家、集體、個人財物,嚴禁賭博、嚴禁替罪犯藏匿贓物。
5.嚴禁非法生產、運輸、儲存和買賣爆炸物品;經銷 煙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須經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私藏槍支彈藥,拾得槍支彈藥、爆炸物品,要及時上繳公安機關。
6.愛護公共財產,不得損壞水利、道路交通、供電、通訊、生產等公共設施。
7.嚴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準隱匿、毀棄、私拆他人郵件。
8.嚴禁私自砍伐國家、集體或他人的林木,嚴禁損害 他人莊稼、瓜果及其他農作物,加強牲畜看管,嚴禁放流浪豬、 牛、羊。
對違反上述社會治安條款者,觸犯法律法規(guī)的,報送司法機關處理。尚未觸犯刑律和治安處罰條例的,由村委會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三、消防安全
1.加強野外用火管理,嚴防山火發(fā)生。
2. 家庭用火做到人離火滅,嚴禁在將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戶內、村內,定期檢查、排除各種火災隱患。
3.對村內、戶內電線要定期檢查,損壞的要請電工及時修理、更新,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4.加強村民尤其是少年兒童安全用火用電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全體村消防安全知識水平和意識。